本校『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』已改版,111學年度畢業請使用新版本
一、本表重大修改說明如下:
1. 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,學生跑離校手續前,需將下列論文相關文件上傳至【論文品保系統】(網址:https://event.chu.edu.tw/pq),並由系辦初審-註課組複審通過後,方可發給畢業證書。操作說明如附件。
(1)口試申請暨考試委員名冊
(2)學位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表
(3)論文未涉抄襲及代寫聲明書
(4)學術倫理修課證明
(5)論文初稿「段落」比對報告(總相似度<25%)
(6)論文完稿「段落」比對報告(總相似度<25%)
2. 再次重申教育部對論文公開之要求:依學位授予法和臺教高通字第 1090102797 號函,論文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,僅限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之理由始得申請延後公開,且學系應有審查機制,並揭露不公開之比例。故將論文申請延後公開之相關要求及所需表單敘明於手續單中。
二、『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』最新版本為BA2-4-017-M,適用於111學年度起畢業生,請下載附件,或至教務處網頁/表單下載,下載本表單,謝謝。
1. 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,學生跑離校手續前,需將下列論文相關文件上傳至【論文品保系統】(網址:https://event.chu.edu.tw/pq),並由系辦初審-註課組複審通過後,方可發給畢業證書。操作說明如附件。
(1)口試申請暨考試委員名冊
(2)學位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表
(3)論文未涉抄襲及代寫聲明書
(4)學術倫理修課證明
(5)論文初稿「段落」比對報告(總相似度<25%)
(6)論文完稿「段落」比對報告(總相似度<25%)
2. 再次重申教育部對論文公開之要求:依學位授予法和臺教高通字第 1090102797 號函,論文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,僅限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之理由始得申請延後公開,且學系應有審查機制,並揭露不公開之比例。故將論文申請延後公開之相關要求及所需表單敘明於手續單中。
二、『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』最新版本為BA2-4-017-M,適用於111學年度起畢業生,請下載附件,或至教務處網頁/表單下載,下載本表單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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