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第2學期免修及抵免全民國防課程公告
壹、 申請免修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注意事項
一、辦理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2月24日(一)截止
二、申請表格請於本校軍訓室網頁「學生須知」內下載列印,附上證明文件逕送軍訓室統一簽核辦理。
三、免修資格:
(一)現任國軍士官以上職務,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或在職進修。
(二)服常備兵、補充兵、國民兵、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(役)證明或因故停役,持有停役證明。
(三)領有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。
(四)年齡屆滿36歲。
(五)外國學生。
(六)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,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,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四、免役同學不具免修資格!!
五、已辦理過同學請勿重複辦理!!
貳、108學年度轉學生、各學制新生學分抵免相關事宜,請各系依教務處通知時段,於109年2月17日(一)12時前送至本室審查,並請協助學生填註正確課號如下:
日間部上學期國際情勢:102B96091
日間部下學期國防科技:102B96002
夜間部上學期國際情勢:102H96091
夜間部下學期國防科技:102H96202
一、辦理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2月24日(一)截止
二、申請表格請於本校軍訓室網頁「學生須知」內下載列印,附上證明文件逕送軍訓室統一簽核辦理。
三、免修資格:
(一)現任國軍士官以上職務,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或在職進修。
(二)服常備兵、補充兵、國民兵、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(役)證明或因故停役,持有停役證明。
(三)領有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。
(四)年齡屆滿36歲。
(五)外國學生。
(六)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,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,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四、免役同學不具免修資格!!
五、已辦理過同學請勿重複辦理!!
貳、108學年度轉學生、各學制新生學分抵免相關事宜,請各系依教務處通知時段,於109年2月17日(一)12時前送至本室審查,並請協助學生填註正確課號如下:
日間部上學期國際情勢:102B96091
日間部下學期國防科技:102B96002
夜間部上學期國際情勢:102H96091
夜間部下學期國防科技:102H96202
瀏覽數:
分享